花了一星期的時間將2004年到現在的所有作品全部整理完畢。 但說整理完畢,也不過就是把可以看的照片挑出,不想承認是自己拍的照片快快刪除,如此而已。 原本構思好要將五年來的影像,匯整並分為四個階段。但現在照片全到齊了,卻又不知從何著手了 。 但在整理這五年的影像的同時,勾起了很多的想法。從2004年開始,離開了自開始就明白不適合自 己的婚紗店,到了高雄,開始瘋狂且自由的拍照;身無分文逃離了高雄回到桃
* 04 我的新名片。 我愛死了這張名片,老婆設計的。尤其是logo。 剛開始的發想,我實在沒有太多概念與想法, 甚至只想趕快弄一張出來應應急… JC給了個提議,可以用毛筆字設計logo, 但我所想得到的,儘是那種很俗氣的,直接讓人聯想到協會老師父的, 但JC的大筆一揮,logo馬上成形,真的讓我愛死。 重新出發,我想做我自己,不想再為商業做任何妥協, 繼續堅持我認為對的、重要的。 這
在高雄工作的這段時間,時常的南北奔波,偶爾醒來時會搞不清楚自己是在台北? 高雄?還是墾丁? 苦中作樂、忙裡偷閒,卻很充實。一半的成份像是抽離了攝影,卻能開始自在的玩 攝影,無所拘束;也因為年輕氣盛,有些狂妄。也時常在路上路人吵架。 2004年12月_英奇
曾 經,家中的兩個兒子都跑到了遠遠的高雄, 久久才回家一趟,甚致三過家門而不入,為了自以 為是的理想與執著。 現在回想,後悔嗎?答案仍是「不」吧….? 「不做會讓自己後悔的決定;不做,會後悔,則 定要堅持到底」,當初就是為了不讓自己後悔。 現在,雖然仍沒後悔過,卻有些遲疑,回答得有些 許心虛。 至少,如果當初沒決定去高雄, 現在不會對攝影仍如此堅持,且找到可以固執的信 念;也不會因攝
2004年,離開了婚紗店,才又開始繼續拍照,而且發了瘋的拍。 來到了高雄,這裡的一切都是新鮮的,地方或人都是。大大的馬路,爆多的咖啡廳,熱情且慢 步調,悶熱的天氣。相機,永遠隨身帶著,對當時的我而言到處都是新鮮題材。 租了間時常沒有熱水,據說房東很小氣的小套房,我在高雄成了工作狂。高雄的夜晚仍是我現 在還一直想念的。或許是想要逃離,和所有的朋友都斷了連絡,卻在高雄認識了很多新朋友, 幾乎每晚都嗑咖